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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林业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1.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及生态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推进林业改革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森林防火和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的调查和负责林业资金的监督管理。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业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三亚市林业局本级
2. 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3.三亚市亚龙湾热带森林公园管理处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林业部门(单位)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林业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6,375.01万元,支出总计15,212.2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450.41万元,下降17.4%。支出增加1675.09,上升12.37%。主要原因:个别项目为跨年度,部分项目正在验收及结算。
(二)关于林业部门(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37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65.75万元,占97.5%;上级补助收入92.52万元,占0.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16.75万元,占2 %。
(三)关于林业部门(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21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9.24万元,占10.18%;项目支出13,663.05万元,占89.8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林业部门(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林业部门(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965.75万元,支出14571.7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60.29万元,下降10.44%;支出增长2581.38万元,增长21.53%。主要原因:个别项目为跨年度,部分项目正在验收及结算。
(五)关于林业部门(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林业部门(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39.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7%。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49.58万元,增长30.44%。主要原因:增加了山体修复项目。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林业部门(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15.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3.17万元,占0.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50万元,占0.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35万元,占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8万元,占0.7%;农林水支出13,439.41万元,占96.58%;住房保障支出56.89万元,占0.4%;其他支出22.29万元,占0.16%.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林业部门(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375.01万元,支出决算15,21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个别项目为跨年度,部分项目正在验收及结算。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党委办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18%。(2)文化体育支出预算支出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5)农林水支出决算为14,04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2%。(6)住房保障支出6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林业部门(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70.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林业部门(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林业部门(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71万元,支出决算为21.62万元,完成预算的50.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万元。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12万元,占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万元,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安排0次。
(2)本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林业局及下属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1万元,共接待139人次。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对我市林业等相关工作检查、调研时发生的费用。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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