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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2018年三亚林业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00823222-8/2019-0003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2018-03-02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8-03-02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2018年三亚林业部门预算

更新时间:2018-03-02 08:00:00

市林业局

 

 

 

 

2018年三亚林业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林业(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林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部门支出明细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一、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林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及省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二)负责本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沙化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三)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和花卉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四)监督管理本市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本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管理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区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公益林。

(五)组织、指导本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指导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本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以及经营利用;负责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初审工作。

(六)负责本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本市湿地保护和森林公园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和林业山区综合开发;指导林区林场及保护区社会管理。

(八)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本市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本市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九)负责本市森林防火和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十)负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和林业国有资产;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协助对林业资金的审计稽查。

(十一)组织指导本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本市林业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本市林业队伍建设;负责林业信息统计。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三亚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2.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3.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4.三亚市三亚林场

 

第二部分 林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林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林业(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林业(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85.0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1,185.0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1,185.08万元;支出总计11,185.0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07万元、农林水支出10,81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94万元。

二、关于林业(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林业(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85.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50.22万元,主要是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开展山体修复、退果还林等林业生态修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7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94万元,占1.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07万元,占0.96%;农林水支出10,812.43万元,占96.67%;住房保障支出91.94万元,占0.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调研。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6.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3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3万元,主要是人员调整。

2)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6万元,主要是人员待遇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3万元,主要是工作需要。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4.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9万元,主要是人员调整。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3.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2万元,主要是人员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61.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82万元,主要是人员调整。

4.农林水支出(类)

1)林业(款) 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97.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34万元,主要是工作调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5万元,主要是工作调整。林业事业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394.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22万元,主要是工作调整。森林培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 1,6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5万元,主要是工作调整。林业技术推广(项)2018年预算数为 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3万元,主要是工作调整。森林资源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61万元,主要是工作调整。森林资源监测(项)2018年预算数为2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4万元,主要是工作调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8年预算数为 5,821.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92.85万元,主要是扩大补偿范围。林业自然保护区(项)2018年预算数为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万元,主要是工作调整。林业执法与监督(项)2018年预算数为3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5万元,主要是工作调整。林业检疫检测(项)2018年预算数为1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1万元,主要是工作调整。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2018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主要是工作调整。信息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万元,主要是工作需要。林业防灾减灾(项)2018年预算数为244.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0.78万元,主要是工作调整。其他林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27万元,主要是工作调整。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91.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作调整。

三、关于林业(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229.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2.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96.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林业(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3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14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54%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车改后单位车辆数量减少。

公务接待费20.18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加强接待管理。

五、关于林业(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林业(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关于林业(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林业(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林业(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11,185.08万元。

七、关于林业(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11,185.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经费拨款收入11,185.0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

八、关于林业(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11,18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35万元,占10%;项目支出9,955.73万元,占9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三亚市林业局、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三亚市三亚林场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229.3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林业(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林业(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林业(部门)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9,955.7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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