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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亚市林业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三亚市林业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亚市林业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措施,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组织和指导全市国营、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护林工作和林木种苗的经营管理。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护作。承办市造林绿化的有关工作。
(三)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花卉工作,培育花卉技术人才,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市花卉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
(四)调查和管理全市森林资源,组织和指导编制林业区划、造林规划设计和森林经营开花方案,监督森林资源消耗,监测森林环境效益。
(五)负责森林防火、灭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恢复和发展珍稀野生动植物。
(六)负责林业科学研究、林木推广、科技交流和林业的宣传、信息传递工作;组织林业干部的培训、职工教育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2. 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3. 三亚市三亚林场
4. 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 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65.2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0665.2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10662.6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万元;支出总计10665.2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79万元、农林水支出 10356.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81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65.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70.91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03万元,占1.38%;卫生健康(类)支出105.79万元,占0.99%;农林水(类)支出10356.62万元,占97.11%;住房保障(类)支出55.81万元,占0.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5.2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2.98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22万元,主要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
(2)抚恤(款)
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4万元,主要是人员待遇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0.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9万元,主要是核算调整。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主要是核算调整。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71.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45万元,主要是核算调整。
3.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
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96.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7.69万元,主要是预算所属归类有所调整。
事业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702.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174万元,主要是预算所属归类有所调整。
森林资源培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8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20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森林资源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367.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12.7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21年预算数为4214.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02.58万元,主要是该项目调整为转移性支付项目,部分金额由财政局直接预拨给各区。
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4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动植物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万元,主要是工作调整需要,项目增加。
湿地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1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6万元,主要是工作调整需要,项目增加。
执法与监督(项)2021年预算数为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万元,主要是项目内容调整。
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2021年预算数为13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60万元,主要是增加2021年扬州世界园艺博览会相关经费。
产业化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96.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3.68万元,主要是工作调整需要。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1年预算数为94.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43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防火工程尾款的支付。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0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62.86万元,主要是预算所属归类有所调整,相应项目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5.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54万元,主要是人员待遇调整。
三、关于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50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5.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生活补助和奖励金、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01.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2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1.3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接待管理,严格压减开支。
五、关于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资金收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
六、关于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 11782.33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收入预算1178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62.65万元,占90.49%;其他收入617.08万元,占5.24%;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2.6万元,占4.27%。
八、关于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林业局2021年支出预算1167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5.1万元,占21.55%;项目支出9157.65万元,占78.45%。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63.41万元,主要是项目调整,转移性支付项目资金预拨,项目资金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三亚市林业局本级、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三亚市三亚林场、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98.9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三亚市林业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亚市林业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三亚市林业局2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8190.0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