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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野生动植物、红树林等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市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设置三个内设机构:
①办公室。负责财务、机要档案、信访、文秘、人事、后勤保障等工作以及科普宣教工作。
②保护区与公园管理科。负责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市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服务工作。
③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负责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开展野生动植物监测与宣传;指导各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隶属于三亚市林业局,副处级。单位核定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人数11名,其中,领导岗位2人(正职1人,副职1人),其他管理岗位9人,目前在编在岗11人。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保护区与公园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第二部分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5年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7.7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737.7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737.7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737.77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2万元、农林水支出66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3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7.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33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记实和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20万元,占4.09%;卫生健康(类)支出28.02万元,占3.80%;农林水(类)支出662.12万元,占89.75%;住房保障(类)支出17.43万元,占2.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主要是单位有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99万元,减少了职业年金纪实。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5万元,主要是有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9.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6万元,主要是有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222.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05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了50.14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0万元,主要是项目的减少。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万元,主要项目调整导致。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0万元,主要项目调整减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7.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8万元,主要是有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三、关于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47.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费、绩效工资、邮电费、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公用经费18.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2.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737.77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737.7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737.7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24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
八、关于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73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63万元,占33.56%;项目支出490.14万元,占66.44%。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24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18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37.7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红树林种植经费项目,预算按排15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2025年红树林种植任务新增红树林湿地任务完成情况已列入省林长制考核任务,红树林种植和修复4公顷,成活率达到70%,种植红树林种类3种以上。
红树林湿地动态监测项目,预算安排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红树林面积、水质、沉积物、植物群落、植物种群等监测,对已安装的监测设备进行设备维护。达到综合评估修复成效100亩,林区生态环境改善面积改善大于3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