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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防谍:筑牢国家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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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6:50 保密管理知识

在时代更迭中,我国与世界的交流合作日益紧密,众多专家学者频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为拓展知识边界、推动共同发展贡献力量。然而,这一过程中,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却虎视眈眈,将他们视为潜在目标,企图通过各种卑鄙手段窃取我国机密。

陷阱突现,被迫就范

张某是国内某前沿科研领域的知名专家,凭借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一系列开创性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学界备受瞩目。一次,张某受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前往某国参会并进行学术交流。本以为是一场纯粹的学术之旅,却不料踏入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精心布置的 “陷阱”。

强行带离

抵达该国后不久,当地间谍情报机关以例行检查出入境手续为由,约张某面谈。会面时,他们毫无缘由地宣称张某的证件存在问题,且怀疑其从事危害该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强行将张某带至一处秘密地点进行所谓的 “审查”。

威胁逼迫

审查期间,这些间谍情报人员态度蛮横,不仅对张某的个人物品进行了粗暴搜查和扣押,还无端指责张某的学术交流活动是为了搜集情报。张某起初坚决反驳,义正言辞地否认这些莫须有的罪名。但面对对方持续不断地以 “人身安全将受到威胁” 和 “面临长期监禁” 相要挟,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为了确保自身安全,张某无奈签署了一份所谓 “自愿合作” 的协议,并在胁迫下向对方提供了部分尚未公开的科研内部信息。

及时悔悟,主动纠错

回国前夕,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紧紧纠缠张某,以那份 “合作协议” 和已获取的信息为把柄,要求他回国后继续按照指定方式传递情报,否则就向我国相关部门检举揭发。

回国后,张某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与痛苦之中。他深知,国家秘密一旦泄露,不仅会让自己多年的科研努力付诸东流,更将对国家的科技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张某毅然决定直面问题,第一时间联系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详细地讲述了自己在境外的遭遇,包括被胁迫加入间谍活动的全部过程,并主动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对自己的行为表达了深刻的悔恨。

国家安全机关迅速展开调查,经过严谨的侦查和全面的分析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关规定,鉴于张某主动坦白且有悔改表现,决定对其不予追究,并承诺为其后续工作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法律依据与安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国家安全机关特别提醒:

广大出国(境)人员:在境外留学、访问、旅游期间,务必时刻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增强反间谍防谍意识。一方面,要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深入了解当地风土人情,规范自身言行,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防止陷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陷阱。另一方面,一旦察觉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或执法机构恶意陷害,企图以策反为目的进行非法活动,要保持冷静沉着。若存在语言沟通障碍,可寻求专业翻译协助,切勿随意作答。若对方询问涉及国家秘密,必须坚定表明立场,坚决拒绝回答,同时坚决不接受对方给予的财物,不签署任何文件,并立即要求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寻求领事保护。

倘若在境外不幸受到胁迫或诱骗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入境后务必第一时间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反映情况。切不可心存侥幸、隐瞒不报,否则将难以摆脱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控制,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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