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亚市2017年月季(玫瑰)产业
扶持方案(第二批)的公示
依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月季(玫瑰)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13〕80号)第五条之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购买月季(玫瑰)种苗进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承担30%的种苗款,政府承担70%的种苗款。",市林业局对本次涉及农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种苗款扶持材料进行了审核,拟制三亚市2017年月季(玫瑰)产业
扶持方案(第二批)如下:
申请人 |
本次扶持 内容 |
种苗款总额 |
扶持金额 |
新增/ |
三亚娟瑰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种苗款 |
222750 |
155925 |
新增 |
罗声(吉阳大茅农户) |
种苗款 |
247500 |
173250 |
新增 |
合计 |
470250 |
329175 |
|
备注:本方案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购买月季(玫瑰)种苗进行扶持,依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月季(玫瑰)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关于一次性奖励和第六条关于基础设施建设、肥料的扶持,由市林业局委托资质测量单位测量出具报告后再实施。
现将此事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18年1月23日至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的方式,向市林业局反映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88689160)
三亚市林业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