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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如何才能获得奖励?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奖励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法人,由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严格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法规,预防和除治措施得力,在本地区或者经营区域内,连续五年没有发生森林病虫害的;

(二)预报病情、虫情及时准确,并提出防治森林病虫害的合理化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获得显著效益的;

(三)在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中取得成果或者在应用推广科研成果中获得重大效益的;

(四)在林业基层单位连续从事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满十年,工作成绩较好的:

(五)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有其他显著成绩的。


三亚市林业局

2022年8月18日

市林业局

2022-08-18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