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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预算公开
  • 索 引 号: 00823222-8/2024-0552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2024-02-2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预算公开

更新时间: 2024-02-21 15:43:17

三亚市林业局

目录

第一部分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调查本地区森林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发布预报,提出防治意见以及执行本市植物检疫工作

拟定《2022年椰心叶甲防治方案》等指导各区及相关单位防治林业有害生物。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单位隶属于三亚市林业局正科级。单位核定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人数5名,其中,领导岗位2人(正职1人,副职1人),其他管理岗位2人,目前在编在岗7人。

第二部分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1.7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51.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51.75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总计351.75万元,结转下年0.00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1.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2.04万元,行政事业医疗增加1.98万元,事业机构增加13.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2万元,占7.28%;卫生健康(类)支出16.80万元,占4.78%;农林水(类)支出297.58万元,占84.60%;住房保障(类)支出11.74万元,占3.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1.87万元比上年预数减少11.3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纪实部分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预算数为6.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数为10.7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98万元,主要是我站职工正常晋升及调整其他津补贴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98万元,主要是各项基本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1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主要是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11.7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8万元,主要是我站职工正常晋升及调整其他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三、关于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67.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费、绩效工资、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公用经费8.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

四、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当年安排资金0.00万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收支总预算351.75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收入预算35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75万元,占100%。经费拨款收入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八、关于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4年支出预算35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75万元,占47.69%;项目支出184万元,占52.3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的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本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无车辆编制,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1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51.75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森林资源管护项目,预算安排180万,主要用于遏制椰心叶甲在我市扩散蔓延,保护椰子等棕榈科植物健康发展,保障森林生态生产安全减少林业资源损失,绩效目标是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不低于100%及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零发生。

2.综合运行事务项目,预算安排4万,主要用于保障其他综合事务经费,绩效目标是保障种苗产地检疫率不低于100%、单位日常工作有序开展以及保障无公害防治率不低于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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