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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负责林业发展战略、资源、项目开发技术研究;
(二)负责花卉繁殖技术研究、林木良种选育、高效栽培技术等有关的技术研究;
(三)负责森林资源监测系统建设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
(四)负责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和技术研究,以及三边防护林和海防林更新改造;
(五)负责红树林资源培育保护研究;负责指导林业技术推广、示范、培训、咨询等服务;
(六)负责全市林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隶属于三亚市林业局,副处级。单位核定财政差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人数35名,其中,领导岗位4人(正职1人,副职3人),其他管理岗位31人,目前在编在岗35人。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财务科室、业务管理科、林木研究室、花卉研究室、生态研究室、资源监测室、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等7个科室。
第二部分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9.9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269.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269.9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269.9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91万元、农林水支出1078.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1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9.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5.88万元,主要是2024年财政预算项目及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41万元,占8.1%;卫生健康(类)支出30.91万元,占2.4%;农林水(类)支出1078.46万元,占84.9%;住房保障(类)支出58.15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68.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27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调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4.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64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调整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0.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5万元,主要是2024年卫生健康支出缴费调整增加。
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430.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万元,主要是工资薪金调到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
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630.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5.85万元,主要是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调换。
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信息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8.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3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调整增加。
三、关于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21.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工作人员午餐费。
四、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1967.17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收入预算1967.1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269.92万元,占65%;其他收入697.24万元,占35%。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49万元,主要是2024年项目增加。
八、关于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支出预算196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9.98万元,占47%;项目支出1037.19万元,占5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49万元,主要是2024年项目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4年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部门预算时罗列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1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967.1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森林资源培育”项目,预算安排380万元,主要用于良种白玉兰引种试验及栽培、热带新奇特果树成花特性及品质形成机制与调控、极小种群植物蕉木和海南假韶子迁地保育技术体系、秋石斛花期调控及产业化、蝴蝶兰种质资源评价与创新利用、濒危植物红榄李人工种群生态恢复、三亚油茶品种筛选及区域生态适应性技术研究。绩效目标是:①培育苗木1万株;②建设资源圃(保护基地)30亩;③蝴蝶兰种质资源评价40份;⑤秋石斛产业技术1项;⑥助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1项。
2.“自然生态科普营地建设”项目,预算安排117.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建设科普扩展区阳光大草坪、森林科普展示平台、科普长廊及科普扩展区配套设施等。绩效目标是:①建设生态阳光大草坪3000平方米;②建设生态科普教育场所550平方米;③扩大全市中、小学生科普覆盖率达9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