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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 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本级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措施,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组织和指导全市国营、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护林工作和林木种苗的经营管理。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护作。承办市造林绿化的有关工作。
3.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花卉工作,培育花卉技术人才,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市花卉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
4.调查和管理全市森林资源,组织和指导编制林业区划、造林规划设计和森林经营开花方案,监督森林资源消耗,监测森林环境效益。
5.负责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恢复和发展珍稀野生动植物。
6.负责林业科学研究、林木推广、科技交流和林业的宣传、信息传递工作;组织林业干部的培训、职工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三亚市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
三亚市林业局部门本级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纪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起草审核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局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及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2.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森林、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果、塘)还林还湿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及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指导全市公益林的培育管理和开展林业碳汇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森林城市、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承办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3.资源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林地保护开发利用,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实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全市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等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制定生态补偿制度并实施生态补偿工作;指导基层林业部门、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负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研究提出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的调整意见,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组织指导全球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和中转的储存、转运、抚育、交易、救护、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初审工作。
4.规划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业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监督林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起草林业领域地方性林业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相关文件合法性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本系统普法教育工作。
5.改革和产业发展科
负责报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开发森林体验、生态教育等生态服务产品,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调查和资源库建设,组织实施林木种苗生产计划的调剂、储备工作,监督检查林木种苗质量及其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林木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林木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市花卉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林业产业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林业信息化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及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组织开展林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及监测工作;开展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涉及港澳台及其他自由贸易区(港)林业事务。
6.自然保护地科
执行国家、省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法律、法规;协助省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协助省主要部门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有偿使用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森林康养项目的相关工作。
7.森林防火科
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各防火责任单位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等防火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二)三亚市林业局下属单位
1.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2.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3.三亚市森林病虫害检疫站
4.三亚市林场
(注:如果是基层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的,可只说明单位内设机构即可。)
第二部分 2024年度本级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20018.05万元,支出总计20018.0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014.12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7.49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6.63万元;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07.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86.63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9468.72万元,自然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102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36万元,其他支出增加9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6847.2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14.12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
本年收入16847.55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年初结转结余3170.8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与上年一致。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6847.55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主要是资金回收,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算全额回收,没有结转。
年末结转结余3170.83万元,主要是预算资金执行剩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一样,增长0%,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率与去年持平
(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6847.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47.2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支出0万元,占0%;事业收入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万元;其他收入支出0万元。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684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66万元,占5%;项目支出15891.56万元,占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847.22万元,支出16847.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14.152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7.49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6.63万元;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无这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去年一样,均无这块资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无这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去年一样,均无这块资金。
(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2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7.49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07.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86.63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9468.72万元,自然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102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36万元,其他支出增加9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2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98万元,占1.14%;卫生健康(类)支出109.93万元,占0.72%;节能环保(类)支出544.94万元,占3.56%;农林水(类)支出4406万元,占28.7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1020.41万元,占6.66%;住房保障(类)支出63.83万元,占0.41%。;其他支出(类)9000万元,占58.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770.24万元,支出决算为153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7.21万元,支出决算为7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有新增退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9.03万元,支出决算为9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有新增退休人员。
抚恤(款)
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1万元,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项有差异。
2.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35万元,支出决算为3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项有差异。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3.99万元,支出决算为7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有新增在职人员导致预算与实际支出存在偏差;二是有新增退休人员导致预算与实际支出存在偏差。
3.节能环保支出(类)
自然生态保护(款)
自然保护地(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数主要原因是新申请项目资金。
森林保护修复(款)
森林管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2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数主要原因是新申请项目资金。
4.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27.25万元,支出决算为60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5%。决算数小年初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个别项目因实际进度影响。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20万元,支出决算15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个别项目因实际进度影响。
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资金。
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64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3%。决算数小年初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个别项目因实际进度影响。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申请项目资金
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决算数小年初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个别项目因实际进度影响。
对外合作与交流(项),年初预算50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主要原因是项目取消。
产业化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个别项目支出缓慢。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32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申请项目资金支出。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5万元,支出决算为85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2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申请项目资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4.27万元,支出决算为6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新增退休人员。
7.其他支出(类)
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9000万元,支出决算9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5.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8.4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7.1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7.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6.63万元,增长25.31%,主要原因是有新增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7.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527.02万元,占10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申请项目资金。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这相关资金。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3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的48.27%,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3万元,下降26.3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7万元,占53.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万元,占46.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日常运行维护。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0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车辆损耗较大。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接待44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22.3%。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47万元,增长42.34%,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检查增多,正常支出公务接待。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21个项目,共涉及资金3030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97.83%。组织对2024年度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27.0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森林资源培育等2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08.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27.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整体完成良好。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08.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27.0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整体完成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参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森林资源培育、森林防火等4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临春岭森林公园管理自评报告
1.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预算单位 三亚市林业局 的项目 临春岭森林公园管理属于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为三亚市林业局
项目负责人为:汪浩
联系电话:15248934776
项目概述如下:临春岭景观提升规划:临春岭森林公园位于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46号,东邻海螺农场,西至凤凰路临春段,北接海螺一路,南临狗岭路,介于东经109°31′00″-109°31′54″、北纬18°15′13″-18°16′21″之间,占地面积173.38 hm2。
完成临春岭森林公园景观提升规划,维护森林公园及周边生态安全,改善城市主干道景观风貌,实现生态建设福祉共享。展现三亚本土珍稀林木和林相更新。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25年,共计6年。其中,前期:2020年至2022年,为重点改造阶段;后期:2023年至2025年,为全面提升阶段。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总体目标:营造良好氛围,提高游客满意度,维护公园日常秩序,确保安全无重大事故。
2024年年度目标是营造良好氛围,提高游客满意度,维护公园日常秩序,确保安全无重大事故。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营造良好氛围,提高游客满意度,维护公园日常秩序,确保安全无重大事故。
2.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2)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7800000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7800000元,
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7800000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7800000元,
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
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3)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7623740.3元,资金总额-执行率97.74%元
其中:
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7623740.3元,财政资金-执行率97.74%
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
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00%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2)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2)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
(2)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景区维护管理经费自评报告
1、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预算单位 三亚市林业局 的项目 景区维护管理经费属于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为三亚市林业局
项目负责人为:周强
联系电话:88359586
项目概述如下:景区门票补贴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总体目标:景区门票补贴
2024年年度目标是景区门票补贴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景区门票补贴
2.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2)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90000000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90000000元,
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90000000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90000000元,
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
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3)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90000000元,资金总额-执行率100.00%元
其中:
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90000000元,财政资金-执行率100.00%
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
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00%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2)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4.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2)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
(2)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三亚市林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06.92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减少120.33万元,降低19.8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三亚市林业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8085.4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821平方米,业务用房3837.4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2472.02平方米。
18085.4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821平方米,业务用房3837.4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2472.02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2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其他车型主要是新能源车;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