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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九、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十、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调查本地区森林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发布预报,提出防治意见以及执行本市植物检疫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机构设置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单位隶属于三亚市林业局正科级。单位核定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人数5名,其中,领导岗位2人(正职1人,副职1人),其他管理岗位2人,其他专业技术岗1人,目前在编在岗6人。
第二部分 三亚市森林并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6.60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16.0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12.08万元、上年结转4.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总计316.6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外交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结转下年0.00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6.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56万元,主要是农林水支出减少23.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7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6.60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5.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4万元,主要是我站职工减少1人,人员经费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3.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9.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6万元,主要是我站职工减少1人,人员经费减少。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6年预算数为108.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7万元,主要是各项基本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及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6年预算数为167.02万元,比上年减少18.69万元,主要是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1万元,主要是我站职工减少1人,人员经费减少。
三、关于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49.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费、绩效工资、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公用经费10.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
农林水支出167.02万元,主要包括:生物防治椰心叶甲、椰子织蛾同时化学防治、喷药防治椰心叶甲等。
四、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0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0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0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6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2.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6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七、关于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收支总预算316.60万元。
八、关于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收入预算316.6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52万元,占1%;经费拨款收入312.08万元,占98%;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占0%;专项收入0.0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56万元,主要是职工减少1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九、关于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6年支出预算31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8万元,占0.47%;项目支出167.02万元,占0.52%。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56万元,主要是职工减少1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委托业务费预算总额167.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69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事业单位写xx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1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16.6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3.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结转上年4.52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检疫、执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1个月及以上租车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