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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林业局对三亚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8607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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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1:00 三亚市林业局
三亚市林业局
对三亚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第86071号建议的答复

谭鼎行代表: 
您提出 “关于干沟村高园小组申请撤回琼(2023)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0095号集体土地纳入林业规划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经查您提供的琼(2023)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0095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证载土地用途为乔木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540.07平方米。经查《三亚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Ⅳ级保护林地10697平方米。
2.2023年4月6日,《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印发,明确:“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和地类唯一性,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版,以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合理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并据此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各市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林地保有量指标的函》(琼自然资函〔2023〕 1049号)要求,林地控制线(即规划林地范围)由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定,林业部门在资规部门划定的林地范围细化林地保护等级。经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三调”成果和2022-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证载土地中的规划林地范围均属林地,市资规局在当年划定的林地控制线中包括该范围。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定的林地控制线,我局组织编制了《三亚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对资规部门划定的林地范围细化林地保护等级。2023年8月31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三亚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三府函〔2023〕702号)印发,《三亚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2021-2035年)》开始生效。
3.根据我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现场沟通,村委会可根据《关于印发三亚市乡村振兴新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流程(试行)的通知》(三农办〔2023〕5号)申报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由村级申报、区政府推荐并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认定。经备案的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完成农用地转用审批等相关手续, 并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具体程序和办理流程详见《关于印发三亚市乡村振兴新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流程(试 行)的通知》(该通知已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布),新增建设用地缴纳费用标准在该文件中都有具体表述。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林业局
2025年12月24日

(联系人:包奕;联系电话:8868990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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