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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林业局关于征集《〈海南省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2024-2035年)〉三亚市实施方案》工作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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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5:38 三亚市林业局

根据《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第十二条“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组织制订实施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规定,我局拟制定《海南省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2024-2035年)三亚市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征集有资质的技术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2024-2035年)》三亚市实施方案。

二、工作内容

根据《海南省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2024-2035年)》和《三亚市沿海防护林资源调查分析报告》组织制定海南省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2024-2035年)三亚市实施方案》对《海南省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2024-2035年)》对各市县重点工程的任务分解要求,结合三亚市沿海防护林建设现状与生态保护核心需求,在调查摸清此次“剑鱼”台风灾后海防林底数的基础上,以沿海防护林建设为核心,重点从增强生态效能、加强资源管护、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基础设施、探索林带利用等5个方面,为全面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保护修复和可持续发展,整体提升沿海防护林建设质量,切实增强沿海防护林综合服务功能,筑牢生态根基提供理论支撑。

三、征集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承接政府委托同类服务工作经验及相关林业工作经验;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需提交的材料

1.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完成时限、报价清单、工作业绩、工作人员等)。

2.营业执照、报名所需资格证明材料。

3.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材料需一式5份并装订成册,用文件袋密封后一次性完成全部材料的提交(均需加盖公章)。如提供虚假材料,需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五、咨询及报名受理时间

咨询受理时间:1118-1124日(节假日不予受理)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六、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提交材料。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10号旅文·三亚总部港A39楼。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88689902

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优秀的合作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按公告要求提交材料,期待与您的合作!


三亚市林业局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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