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动态>通知公告

三亚市林业局关于征集《三亚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服务单位的公告

【字体: 打印
2026-08-11 16:30 三亚市林业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明确相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的职责,规范湿地利用的方式和要求,我局拟委托资质单位对《三亚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开展立法调研,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关要求的服务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和预算

1.组织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着重吸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专家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

2.听取各方意见。除依法需要论证咨询或者举行听证会的外,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和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

3.编写调研论证报告。调研活动要以问题为导向,科学拟定调研提纲,深入具有代表性的地点和对象进行调研,客观真实搜集相关领域的信息和数据,通过分析和整理,形成调研论证报告;

4.根据调研及征求意见情况完成《三亚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初稿;

4.完成时间:2个月;

5.本次预算上限价为20万元,超过此上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征集单位资格要求

1.服务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服务单位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经营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服务单位应具备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服务能力,有林业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服务单位须拥有熟悉立法流程的专业团队,其中负责人应具有林业政策法律法规专业高级职称以及相关立法经验;

5.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按照项目要求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服务工作;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服务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3年内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团队成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5.团队负责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6.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材料和服务方案,服务单位阐述简介、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团队组建、时间进度安排以及质量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所有材料需一式5份并装订成册,用文件袋密封后一次性完成全部材料的提交(均需加盖公章且每份材料需盖骑缝章)。

四、评选方式

由三亚市林业局组织成立评选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五、咨询及报名受理时间

咨询受理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六、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接受现场提交材料或邮寄报名。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908室。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88689778。

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优秀的合作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按公告要求提交材料,期待与您的合作!

三亚市林业局

2026年8月11日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林业局   中文域名:三亚市林业局.政务

主办:三亚市林业局   开发维护:三亚市营商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202300974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04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3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