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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等国家、省、市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亚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三亚市迎宾路370号,邮编:572000,电话:88689001,电子邮箱:sanyalyj@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市认真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全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3条。主要措施是:
(一)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明确本单位文件公开属性的标识。对标识为主动公开的,及时在网站对应的栏目上实施公开。并按要求及时送交市政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存放。
(二)推进行政职权公开工作
一是根据《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新增专栏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我局行政职权的内容,开展了行政职权自行清理、确认,并编制目录和事项编码。依法梳理、清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等行政职权。二是规范职权流程,绘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逐项绘制外部流程图,流程图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从申请到办结),且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三是进行行政职权网上提交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部门文件23条,财政信息3条,政务动态1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收到通过官方网址门户网站提交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一)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
(二)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的期盼还存在的差距,服务水平跟不上时代的需求。
2016年,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信息人员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三)继续按照市政府有关信息工作的要求,认真完成好2016年信息工作。
三亚市林业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