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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人士:
《三亚市森林生态保护补偿管理办法》(三府规〔2022〕34号)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文件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该办法实施以来,各项生态补偿政策执行平稳有序,制度规范贴合我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际,有效维护了林区群众权益,持续发挥生态保障作用。
因该办法现有补偿标准、发放流程、职责分工等实体条款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无需进行实体内容修改。为保持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政策连续稳定,避免政策到期出现执行空档,保障各项生态补偿工作持续有序开展,我局仅对文件有效期限予以延长,形成本次修正草案。为保证办法的科学性、严谨性、客观性,现依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1月13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书面、电子邮件、在线征集系统留言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邮箱:sanyalinyejuzyk@163.com 邮政编码:572000
邮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10号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9楼资源管理科
电话:0898-88689902
附件1:《三亚市森林生态保护补偿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三亚市林业局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