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林〔2026〕144号
三亚市林业局
关于反馈《三亚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稿)》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三亚市规章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国务院《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相关要求,我局于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三亚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为30天。现将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基本情况
本次征求意见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征集系统)公开发布,并同步公布以下反馈渠道:
(一)登录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通过在线征集系统留言;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意见征集专用邮箱,邮件标题注明“《三亚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稿)》反馈意见”;
(三)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书面意见至我局指定受理科室;
(四)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在线留言。
二、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截至2026年8月20日征求意见期满,经核查在线征集系统后台记录、电子邮箱收件记录及书面信件收发登记,我局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反馈意见。
因无反馈意见,本次无意见采纳或不采纳事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我局将对上述情况留存相关平台记录、邮箱记录及收发登记备查。
三、其他说明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不影响《三亚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稿)》继续按程序报送审查。下一步,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将修订稿及本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一并报送市司法行政部门审查,并按程序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
1.三亚市林业局关于反馈《三亚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稿)》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2.《三亚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三亚市林业局
2026年9月10日
(联系人:何炳贤 联系电话:0898-88689778)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林业局办公室 2026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