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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林业局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办理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申请说明书》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222-8/2026-0608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2026-11-04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11-04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林业局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办理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申请说明书》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6-11-04 15:33:34

三亚市林业局

各区水务林业局、各涉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现将《三亚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办理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申请说明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林业局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26日

三亚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办理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申请说明书

为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管理,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申请说明书。

一、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书)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附件1,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对应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需在原件签字确认并盖章,窗口现场填写或网上下载);

2.申请书(附件2,需在原件签字确认并盖章)。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身份证明材料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或法人登记证明书)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现场核实);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集体经济组织公章,携带原件现场核实);

2.委托授权材料(经办人为非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交)

(1)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对应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需加盖双方公章);

(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集体经济组织公章)。

(三)权属来源材料

1.权属来源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或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若均遗失,可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登记卡证明权属来源);

2.土地利用现状图、权属信息示意图(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出具,申请模板详见附件4)

3.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向市林业局申请出具,申请模板详见附件5);

4.地籍测绘成果报告(原件);

5.数据入库资料采用光盘刻录方式提交,资料包含:地籍测绘成果报告、宗地图、宗地草图、宗地信息表、指界签章材料、界址点成果表、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扫描件。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含公告)——登簿(缮证)——发证。

先到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一科办理数据入库(地籍测绘成果报告和光盘刻录数据压缩包),再至4号窗口取号咨询,递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三、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285号三亚房地产服务中心大厦2层

登记一科(窗口)联系电话:0898-60822015

附件1:三亚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附件2:申请书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关于申请核查土地权属及土地利用现状的函

附件5:关于申请核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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